七天内新闻查询

关键词查询:


多词汇查询:

一周新闻 >>>


中港台
刊登时间:13 March 2004 1954 hrs (SST) 1154 hrs (GMT)
最后更新:15 March 2004 0044 hrs (SST) 1644 hrs (GMT)


盛华仁:人大可颁港紧急状态令

[亚洲新闻网] 香港文汇报13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昨天在北京举行的纪念香港基本法颁14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香港基本法对中央管治特别行政区的权力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香港基本法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负责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中央人民政府的任命权不是程序性的,而是实质性的,从而保中央能够通过行政长官来实现对特别行政区的有效管治,这是维护国家统一的重要手段。

香港基本法还规定,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要在特别行政区公或立法实施。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如认为特别行政区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的条款,可以将有关法律发回,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基本法还规定,如特别行政区内发生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人民政府可发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香港基本法的修改权属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属於全国人大常委会。他指出,中央行使上述管治权,特别是香港基本法解释权,对于保基本法的正确实施,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有效管治,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盛华仁说,香港基本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一部全国性法律,是国家的一部基本法律,它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在香港具有宪制性地位。它凌驾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法律之上,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和基础。

盛华仁指出,认同“一国两制”必须首先认同“一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国家的主体是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一个国家”就不可能有“两种制度”。“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国家的主体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个前提下,特别行政区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是祖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它根据中央的授权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中央政府不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但这并不等于中央对事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重大问题撒手不管;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但必须切实维护中央的权威和国家的利益,决不允许极少数人在特别行政区进行针对中央政府和分裂国家的活动。

盛华仁表示,在香港基本法实施的过程中,对一些问题有不同的认识,甚至出现一些争论,也是正常的。通过有益的探索和讨论,会有助於人们对基本法的深入了解。全面、完整地理解“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规定,关键是要抓住“一国”与“两制”的关这一根本性问题。

他强调,香港的政治体制是由基本法规定的。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是香港政治体制中的重大问题,关到“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贯彻实施,关到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关到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的利益,关到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这两个产生办法的修改,不是特别行政区单方面能够决定的,中央自始至终都有决定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必须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从香港的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渐进地发展。


推荐给朋友 打印

相关新闻  >>

华邮称中国或继续推动23条立法
批评港人“被狗饼喂坏” 港人大代表道歉
萧蔚云:港人意见须符合基本法
新华社邵天任香港基本法专访反映中央底线-学者
高祀仁:港政制须按基本法
中港台 >>
.学校地震中坍塌 疑是建筑同偷工减料
.陈水扁到特侦组 就国务机要费应讯
.上海聋哑学生 以英文手语学习英文
.香港立法会选举 民生课题为焦点
.四川灾区学生 上海职专开始新生活
.湖北安徽暴雨 4人死400万人受灾
.国务机要费案先结案 阿扁或被起诉
.残奥会商品 在北京热卖
.台湾削减国防预算 引发在野党不满
.攀枝花6.1级地震 44万人受灾
相关论坛>>
最新消息 >>>
[新加坡]肾脏买卖案:中间人获判坐牢14个月
[新加坡]芽笼血案:20岁嫌犯被捕明天过庭
[娱乐]李嘉欣变泼妇 当街推搡许晋亨
更多>>>
专题 >>>
妆艺大游行2007
DV校园
红星大奖2006
2006年多哈亚运会
新加坡汽车展2006
更多>>>

    回顶部^
新闻一览 | 国际 | 中港台 | 财经 | 娱乐 | IT
资讯总汇 | 论坛 | 天气 | 新闻订阅 | 关于我们 | 联络我们 | 我要投稿
Copyright © 2008 MediaCorp Pte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使用本站必须遵守本站使用条款
如果你继续使用本站,即表示你同意本站使用条款
big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