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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网]
中国前卫生部长张文康,由于抗炎不力,加之公开隐瞒病情,而被免去的其中国共产党内职务,过后中国人大也接受其“辞职”而失去了卫生部长职务。不过,舆论认为,张文康由于隐瞒病情,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胡云腾今天在新华网说,国家采取有关措施以前的瞒报、缓报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似乎意味着,张文康将不会因为隐瞒非典型肺炎疫情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胡云腾说,中国司法解释专门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特别是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工作当中,如果瞒报、谎报或者缓报疫情,造成疫情扩散,给人民群众和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按照防治传染病失职罪论处。本解释规定在国家采取有关措施之后,才按照司法解释规定来追究。因为非典是突发的,在这之前谁也不知道怎么控制,怎么预防,所以在这以前的行为,比如说国家对这个问题没有采取特别措施之前,按照司法解释就不追究。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陈国庆说,我们注意到传染病防治法虽然规定禁止瞒报和谎报,但是它在后面规定刑事责任的条款中,没有规定瞒报和谎报这种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法律不咎既往的原则,应该是在卫生部关于抗击非典的一些通知、一些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发布以后,再瞒报、谎报的,才能按照司法解释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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