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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新聞网]
9月30日,遼寧省省長薄熙來首次公開澄清仰融案真相,並稱已經掌握其侵占國有資產証據,仰融透過律師對此迅速作出回應。
新浪財經引述仰融律師律師稱,如果僅靠改革開放之初的文件來界定是非,就不存在所謂“紅帽子”企業,如果遼寧省連民營企業家的概念都不清楚,何來對民營企業的重視。如果任憑少數人編故事,中國不知還要出現多少冤假錯案。
仰融認為,遼寧省根本就沒有解決改革開放中歷史遺留問題的誠意,既然華晨在美國上市,既然中國要走國際化之路,在美國以國際法尋求公道是最合適的辦法。
仰融的律師表示,事實上,1992年為尋求順利在美國上市,仰融將自己擁有的華晨中國股權注入基金會,財政部國有資產管理局是在1993年9月補發的文件,以示實際完成華晨中國“紅帽子”企業的程序,形成了表面是國有企業,實質是私人擁有的事實。10年來,海外市場都知道華晨中國是民營而非國有企業,在香港上市的華晨中國一直都沒有被列入國企股的行列,而且國內還有一大批類似這樣“紅帽子”的情況。
仰融重申,通過法律訴訟,目的是要徹底從根本上解決誰出資的問題,他有足夠的証據証明自己是真正的出資人,而遼寧擁有的只是文件,始終拿不出投資的証據。當初財政部的5號文件明確要求遼寧接收華晨中國的國有資產部分,而最後結果則是在沒有進行審計和界定的情況下僅以6%的市價全部收歸國有,為什麼不能出示出資的証據?為什麼不願意通過法律的途徑合情合理合法地解決紛爭呢?
仰融透過律師再次強調,作為民營企業家,在中國改革開放中,在遼寧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做出過貢獻,即使在受到不公正對待是也會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並始終留有余地。一年多來,自己始終有理有節按照程序進行,至今走完了完整的申訴程序,最大限度地表示了解決問題的善意。
報道說,從北京高院起訴開始,到上全國人大尋求質詢;上訴國務院要求行政複議;在到美國國會議院寫信向中央政府領導反映情況,美國律師也向中國有關部門寫信反映;期間有委托朗咸平教授作為獨立第三方從中調解,此外仰融還多次寫信給遼寧省委、省政府領導,一直得不到積極的回應,最後才走上美國法庭。
報道說,仰融希望遼寧省正視現實和中國加入WTO後的國際化發展趨勢。並表示一定要按照國際慣例和國際法討回公道,決不會因遼寧省所謂“經濟犯罪”和“司法部門已經掌握了自己侵占國有資產証據”等放棄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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