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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新聞网]
明報報道說,華晨中國與前主席仰融的產權糾紛案,百慕大最高法院日前在初審撤銷禁制令。
根據法庭文件,法官在判決中直指仰融一方代表律師“不單未有提交重要相關文件”,嚴重程度更達“實在是刻意隱瞞、誤導法院”的程度。
法官在判決中表示,仰融旗下的華博財務宣稱,直至去年12月,中國金融教育基金會(基金會)是受托持有的華晨39.446%股權,華博是該信托(trust)的受益人。華博宣稱,基金會向遼寧省政府旗下的新華晨出售該批股份,是違反信托行為。法院于1月22日頒布禁制令,暫時禁止該批股份過戶予新華晨。
法官表示,當時的決定是根據華博財務代表律師王海的宣誓陳述為基礎,但其後卻發現該陳述有不足之處。
明報報道說,王海提交的禁制令申請文件中引述,在華晨中國美國招股文件中列明,中國金融教育基金會(受仰融委托)持有華晨55.88%。但王海卻未有提交該招股文件,使法院推論公眾一向假設基金會是受托人。
法官指出,後來發現,美國招股文件中,其實根本沒有該段陳述。相反,卻有明確聲明指仰融並非基金會的受益人。
法官認為,仰融方未有提交的招股文件和香港、美國的董事權益披露文件,屬重要資料。他直指,王海錯誤引述招股文件內容,有誤導法院之嫌。因此,法院決定撤銷禁制令,並且說“我不准備再次批出禁制令”。
但由于法院尚未收到仰融方的申索陳述書,故法官表示現階段不會正式撤銷案件,聆訊日期將推後至2月19日,等待華博財務提交申索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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