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查询: 按照标题 按照作者 按照内文
多词汇查询:
请选择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财经 刊登时间:09 June 2005 2257 hrs (SST) 1457 hrs (GMT) 最后更新:09 June 2005 2257 hrs (SST) 1457 hrs (GMT) 中航油事件 小股东不能以个人名义起诉陈久霖-律师
[亚洲新闻网] 新传媒八频道新闻报道,随着有关当局正式提控陈久霖以及其他中航油的负责人,一些小股东提出了疑问:他们是不是也能够以私人名义对事件负责人、采取法律诉讼呢? 对此,受访律师的答案是:不能。 受访的律师告诉本台,一旦小股东选择买进股票便表示他接受了自行承担风险的责任,包括相关资讯可能被蓄意曲解的风险。 而陈久霖的法律责任,对象是中航油公司本身而不是小股东。 因此,小股东只能够通过中航油,而不是个人的名义起诉陈久霖。 证券投资者协会认为,小股东应该等到公司的重组计划实行以及股票恢复交易之后,再从长计议。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