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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网]
明报2日消息,SARS疫症暴露传染病通报机制问题,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决定将现时通报机制系统化。
明年起,香港公立及私家医生必须通报所有法定传染病,至2006至07年,通报机制会扩展为症状群监察系统,当医生发现病人有传染病徵,例如流感、手足口病等,即使未有化验结果,也必须向卫生署汇报,有助及早分析监控,避免爆发。
香港卫福局副秘书长姚纪中昨日出席立法会时说,第一阶段的传染病监察系统2004年完成,私家医生及医院发现法定传染病时,须向卫生署报告。而公营医院的临管理系统与卫生署的通报系统连结,当公立医院出现通报传染病时,数据自动传到卫生署。
第二阶段是设立症状群监察系统,例如发现病人出现流感、急性腹泻时,医生毋须等候病毒或细菌化验结果,可汇报有关症状群,卫生署可及早分析资料,预防爆发,估计要2006至07年才完成。
立法会议员罗致光批评,第二阶段系统的才完成需时太久,若再出现高度传染病,难以应付,他希望先运作核心部分,然后逐步加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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