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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网]
香港文汇报10日报道,前基本法草委、中国法学专家萧蔚云9日晚间表示,他和专责小组进行了坦诚的沟通,各自表述并互相交换了意见。在被问及港人意见能不能得到中央同意时,他表示,要看(这些意见)是否符合基本法。
萧蔚云表示,“符合基本法的,中央一定接受;不符合基本法的,中央一定不能接受。”
萧蔚云说,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最后的决定权在中央,但中央也要按照基本法办事,要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办事。他说:“中央按照基本法办事,特区也按照基本法,这样事情就好办了。总而言之,都要在基本法的框框里办事。”
萧蔚云今天会同另外6名法学专家与特区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会面,他在晚间返家时被传媒追访,作出了以上的表述。萧蔚云强调了香港政制发展的原则就是根据特区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进行。
对于普选特首,萧蔚云表示,他在香港已经说过,港人有权要求普选,有权要求不普选,港人有权利要求。但是他强调,必须要按基本法办事情。特别是要了解整部基本法,“不能够讲这条、不讲那条,要这条、不要那条”,要从整个基本法出发。“基本法是非常广博、深刻,要融会贯通,不能各取所需。”
在他看来,香港是不是存在对基本法“各取所需”的情况呢?萧蔚云说,有的人不要23条,就要附件一、附件二,最后一条修改,这就是各取所需的做法。现在香港讨论的其实就是附件一、附件二的修改问题,“所谓的政制检讨,我觉得不是政制检讨,实际上就是附件一、附件二最后两条关于07年(选举)的问题”,没有涉及到其它的条文,其它的条文是不能修改的。
报道指出,有记者问他,现在港人觉得07年需要进行普选,光有港人的意见够吗?萧蔚云实时反问记者:“香港人就一种意见吗?我在香港看报纸,胡应湘先生就不赞成普选。这就是另一种意见。不能将港人的意见和普选划上等号。”
记者又追问,50万游行的港人中不少人就希望普选,怎么看待这个问题?萧蔚云认为,游行存在各种情况,有各种原因导致他们参加游行。
萧蔚云说,“一些参加游行的人没看过23条,你能说50万人参加游行都是赞成普选吗?参加游行都反对23条吗?恐怕香港舆论也不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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