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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网]
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的“台独自决”言论惹来的指斥升级,屯门警区侦缉部正调查此事是否涉及刑事成分。有立法会议员拟于10月立法会复会后跟进此事,不排除提出谴责动议;政府方面,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期望议员日后外访时,发表港人普遍支持两岸统一的主流意见。
8月16日及17日,香港立法会议员的刘慧卿和涂谨申赴台参加“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研讨会,并公开发表“台湾人自己决定独立不独立”的言论,此举引来抨击。
东方日报31日报道,民建联屯门区议员陈云生日前致函警方,指刘慧卿主张台湾自决应否独立的言论,涉嫌触她就职议员时宣誓拥护《基本法》的誓言,要求警方彻查刘是否“发假誓”。
陈云生昨透露,事件已交由屯门警区刑事侦缉部跟进。屯门警方消息人士表示,警方仍在研究刘被指控的行为是否涉及刑事成分,现未有结论。警察公共关科发言人说会跟进事件。
而外游返港的刘慧卿终对此作出回应,她表示不响应事件和外界的批评,辩称她有“言论自由”。刘慧卿也拒绝响应陈云生促请警方调查她可能涉及“发假誓”的指控,她说,“想告就随他告”。
据香港《基本法》第79条订明,立法会议员如行为不检或违反誓言,经出席立法会会议的议员三分之二通过谴责,便告丧失议员资格。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富华认为,刘的言论不符合《基本法》的“一国两制”精神,足以构成行为不检和违反就职誓言,但由于正值立法会暑假休会,他未有机会跟其他工联会议员磋商是否对刘提出谴责动议。
另一方面,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制订的劝喻性指引,要求议员确保其行为不会令立法会信誉受损。民建联议员蔡素玉昨表示,她将会要求监察委员会主席朱幼麟召开会议,讨论刘慧卿事件、议员哪种行为构成违反《基本法》和就职誓言,同时立法会应如何处理。本报昨未能联络正在内地的朱幼麟。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昨说,不会批评刘的言论,但如有议员要求,监察委员会有权开会讨论此事。
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昨出席一开幕礼时表示,港人普遍同特区政府支持“一个中国”的一贯立场,他期望今后立法会议员外访任何地方时,如实地反映香港的实际情况和主流意见。
刘慧卿的“台独自决”言论首见于2000年5月,民建联主席曾钰成在立法会提出的“反对台独”议案辩论中,当时她没有投票支持或反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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