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台湾法律规定:受理选举无效应先提出证据—法律人士
日期: 20 March 2004 2048 hrs (SST)
网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taiwan/view/16558/1/gb/.html

[亚洲新闻网] 台北消息,台湾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连战要提出选举无效的诉讼,必须向中央选举委员会和检查署提出证据。

此外,民进党立委沈富雄说,这可能是连宋暂时无法接受现实的激动之举。

他说,连战虽然呼吁冷静,他自己就不冷静。

他说,连战不应该在票开出来才提出怀疑,而应该在之前就提出。

亚洲新闻网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