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台湾大选举争议最迟半年内裁决
日期: 22 March 2004 1242 hrs (SST)
网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taiwan/view/16626/1/gb/.html

[亚洲新闻网] 台湾高等法院委出三位法官审理国亲联盟提出“选举无效”和“当选无效”的诉讼,半年内会有决定。

台湾中时晚报报道,台湾总统、副总统候选人连战、宋楚瑜控告另组候选人陈水扁、吕秀莲当选无效,中选会举办选举无效案件今天上午正式分案由高等法院民九庭进行审理。

高院院长张信雄对外强调,本案一定会在法定六个月期限内速审速结。虽然外界要求法院早日决定是否全面验票,但法界预料本案首要争议,可能是本案起诉是否合於法律规定。

全台瞩目的选举诉讼无法避免的成为法官上午的讨论焦点,高院三个选举法庭庭长和九名法官上午也开会讨论包括未来接案法官将停分案,以全心投入审理等问题,然后依照一般的电脑随机方式,抽出由民九庭庭长林琼荫率领的合议庭来承审这件各界关心的选举诉讼。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中,选举诉讼的起诉时间规定为“公告之日15日或30日内”,对此一条文的定义法界已经出现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认为只要票数统计结果让民众知,就足以符合广义“公告”定义,当事人也就可以对结果主张司法权力;另说则采较为狭义的见解认为,公告须由中选会“张贴公告”日起算,在此之前的选举结果都不算正式公告。

反观本件选举诉讼是由连宋根据大选当天的计票结果,在中选会正式公告前提出,时间刚好处於上述两说的尴尬地带,势必成为接下来选举法庭进行合议的争点之一。若合议庭采广义说法,则本案可望快速进入包括是否全面验票等实质审理,若采侠义的公告认定,则本案可能在程序上就遭失败的命运。

而对于目前由民九庭组成的选举法庭审理内容,高院院长张信雄上午特地亲自出席记者会表示大家都希望案件审判越快越好,因此未来整个审理过程都会透过发言管道让外界快速了解,张信雄并呼全国同胞冷静的相信司法,高等法院一定会很快的在法定六个月期限内完成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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