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中国开始提高外国人投资房地产门槛
日期: 24 July 2006 1948 hrs (SST)
网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economicnews/view/42121/1/gb/.html

[亚洲新闻网] 北京消息,中国政府发布最新条规,限制外国个人和机构投资中国房地产,这也是中国最新的让房地产行业冷却的措施。

官方的新华通讯社发布的新规定中,外资房地产公司在中国房地产业投资超过1000万美元,其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

这项新的规定是7月11日发布的。

新的规定还要求,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

规定说,境外机构和个人在境内投资购买非自用房地产,应当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此外,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全部缴付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办理境内、境外贷款,外汇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该企业的外汇借款结汇。

规定还要求,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股权和项目转让,以及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由商务主管等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批。

这项新的规定是由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和外汇局联合发布的。

分析师说,新的措施能够协助勒紧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的飙升,而房地产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不过,效果究竟如何,还取决于地方政府是否贯彻这项新的规定。

最近几年,外国机构已经在中国房地产投入巨额资金,建设高端住宅和商业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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