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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网]
北京消息,中国建设部发言人星期一表示,中国针对外国投资的新的房地产政策,是为了关闭海外投机热钱流入的大门,新华社报道。
建设部发言人在接受新华社独家专访的时候说:“中国的土地资源是稀缺的,而人口又很多。每个人都看到中国面临土地的局限。我们必须有长期的观点,加强境外机构和个人对中国房地产投资的监管。”
新华社说,这是中国官员在七月中旬发布新的房地产政策之后,第一次公开谈及这个新政策。
发言人说,目前房地产市场的混乱,迫使政府出手干预。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房地产市场非常活跃,发言人说,但却没有明确的法规和标准加以管理。
在新的政策中,海外机构在购买自用房地产时,必须出示有关批准他们在中国运营的文件。在他们用外汇买房或注册自己的房产时,必须由这些文件。
根据建设部等的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从境外汇入购房款或从其境内外汇账户支付购房款的,应当经外汇指定银行审核确认相关材料后,将购房外汇资金结汇后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人民币账户,不能将外汇资金直接划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外汇账户。
新华社引述建设部发言人说,这将改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的质量。目前当局只有房地产交易的量和种类的部分讯息。
新的规定中,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学习超过一年时间的,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商品房。
发言人说,这些人士已属国民经济的“居民”范畴,他们在中国的经济活动属于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的一部分。
新的政策也对外国企业在中国房地产进行开发的限制,这些企业必须在中国注册为新的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执照。
新规定下,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及其他方式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或收购合资企业中方股权的,须妥善安置职工、处理银行债务、并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金。对有不良记录的境外投资者,不允许其在境内进行上述活动。
新规定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未全部缴付的,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或开发项目资本金未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的,不得办理境内、境外贷款,外汇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该企业的外汇借款结汇。
建设部发言人说,新的规定并不是要歧视外国企业,因为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中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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