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吴淑珍遭民进党停权一年半
日期: 30 November 2006 1723 hrs (SST)
网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taiwan/view/45735/1/gb/.html

[亚洲新闻网] 综合台北30日消息,台湾媒体报道,总统陈水扁夫人吴淑珍等四名民进党员,就贪污及伪造文书而被起诉,民进党将四人处以停权一年六个月处分。

中央社报道,除了被起诉的吴淑珍外,涉及国务机要费案的还有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总统办公室主任林德训、总统府出纳陈镇慧等四人也遭停权。

法新社报道,中评会主委高志鹏对记者说,民进党中评会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讨论后作出此决定。

他说,中评会的成员同意把吴淑珍停权18个月,涉案的其他三名党员也遭停权。

民进党党规指定就贪污被起诉的党员会被停权,罪名成立的话,将被逐出政党。

报道引述高志鹏说,如果未来一审被判无罪,将恢复党权。

中央社报道,中评会也做出附带决议表示,相信四位同志的清白,但依照民进党一贯的坚持及检察官起诉的现实,折衷做如上处分。

法新社报道,吴淑珍是台湾首位被起诉的第一夫人。她在本月初涉嫌从国务机要费中申报1480万新台币(45万美元)的私人消费而被起诉。

台北法庭将于12月15日就此案开庭。

吴淑珍若被判罪名成立的话,最低刑罚是服刑七年。

陈水扁也在同案被怀疑贪污及伪造文书,不过在总统任期内获豁免权。

陈水扁否认有罪,并说不能接受指控。

陈水扁承认以假发票从国务机要费中申索款项,不过,坚称这些款项是用在不能公开的“秘密外交任务上”。

不过,检察官发现有至少150万是用在吴淑珍的私人项目上如钻戒、饰物、衣服和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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