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何俊仁遇袭案 四被告被判刑
日期: 12 February 2007 1308 hrs (SST)
网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hongkong/view/47902/1/gb/.html

[亚洲新闻网] 香港12日消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遇袭案,四名被告认罪并在星期一被判刑四年零八个月。

法新社引述法官鲍理贤说,这是一件手法非常卑劣和没有被挑衅的罪案...而公职人员必须受到保护。

55岁的何俊仁在去年8月被三名挥动警棍和棒球棒的男子,在繁忙闹市的快餐厅殴打。另一名男子在门口把风。

议员兼律师满身血迹和瘀痕,视网膜脱落,鼻子破裂。

该起事件震惊一向守法的香港,并引起民间领袖和行政长官曾荫权震怒。

报道指出,四名被告中的其中一人是中国移民梁均平,因不满何俊仁无法协助他申请综援及公屋,而涉嫌支付2万5000港元(3200美元)聘用打手袭击何俊仁。

44岁的梁均平是在中港警方的联合调查下在大陆落网。

他和其他年龄介乎29到57岁的被告被控串谋意图袭击。

星岛日报报道,法官在判刑时表示,他相信背后有另一人策划,也不相信今次袭击的原因与梁均平所说的理由有关,亦不相信他就是今次事件的策划者,或是支付款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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