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罪案琳接觸:攜違例物品回新個案上升
日期: 16 April 2007 0020 hrs (SST)
網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analysis/view/49542/1/b5/.html

[亞洲新聞网] 新傳媒新聞報道,一名新加坡男子涉嫌進口20把軟彈氣槍,而被控上新加坡法庭。去年,單在樟宜機場,攜帶這類違例物品到新加坡的案例就有524起,將近前年的三倍。

被控上法庭的男子就是在廉價航空搭客大廈這裡,被搜獲20把軟彈氣槍和其他違例物品。除了軟彈氣槍,搭客也曾把一些其他國家視為玩具或紀念品的違例物品帶回新加坡。

一起來看看這些違例物品有哪些?軟彈氣槍,另外還有子彈飛機、手銬等等,這些都是警方搜獲的違例物品。

助理警監林同利表示,“對于收藏家來說,這些軍事用品是很有價值的收藏品,但是這些物品可以被罪犯或恐怖分子利用來幹案,例如個人收藏的鉛彈手槍可以用來打搶,而恐怖分子可以利用非法進口的防彈衣來保護自己。”

警方表示雖然有公眾不是因為犯罪目的而把違例物品帶回國,但是如果使用不當,這些武器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

被發現進口這些物品的人,可能會被警方引用三個條例和法令來起訴。

第一是進出口條例,最高刑罰是罰款十萬元。

第二是軍火和爆炸物法令,最高刑罰是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年。

第三是腐蝕和爆炸物及攻擊性武器法令,這個法令所涵貌犒H例物品包括,雙節棍等具有私會黨象征意義的武器。最高刑罰是監禁五年,以及鞭打六下。

不過一些作為裝飾和體育用途的物品,例如刀、劍、弓箭,是可以帶入新加坡的。搭客只要在通過關卡時申報這些物品,警方當場進行評估,如果可以帶入新加坡,搭客就會得到一張收據。

“公眾必須前往警長執照簽發署的武器及爆炸物組領取物件,如果有必要,警方將會征收一些執照費才會把執照發出,獲準保留這些武器,例如刀、劍、匕首等物件。作為裝飾品的人士,必須把它們磨鈍,並只能把它們穢韘b屋內或展示廳。”

除了親自帶回國,一些公眾也會選擇通過郵寄的方式獲取違例品。這麼做也是犯法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年,或罰款一萬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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