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新加坡:遗失护照两次或不准再补办
日期: 20 July 2007 1637 hrs (SST)
网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singapore/view/51795/1/gb/.html

[亚洲新闻网] 新传媒新闻报道,新加坡政府修订护照法,在新的护照法令下,遗失护照两次或以上的人,将不准补办新护照。修订护照法的目的,是要加强对护照的管制。

护照法令自1971年就未曾修订,在面对跨国罪犯和恐怖主义严重威胁的今天,这对于像新加坡这样的国际大都会来说很不利。内政部于是决定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提醒国人更加小心看管护照,以及阻吓不法之徒使用假护照。新法令除了对冒用他人护照者给予更严厉刑罚外,也列下刑罚,对付印制假旅行证件、提供假资料以获取新加坡护照,和非法使用新加坡护照的人。不过副总理兼内政部长黄根成向国会保证,当局会审慎行使职权。

黄根成表示,“这并不是说遗失护照两次或更多次的人,就自动永远不能再申请护照,如果有充分理由护照为何遗失,而且令人信服,移民与关卡局会从宽处理,发给他们护照。即使无法获取护照的国人,如果他们必须出国,当局也会给予体谅,发给他们临时旅行证件。”

另外一些受到监视者,如滥用毒品者,也不准申请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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