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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网]
新传媒新闻报道,新加坡回教理事会建议,将所有回教徒纳入人体器官移植法中。这意味着,不想在逝世后捐赠器官的回教徒,必须选择退出器官捐献计划。基于宗教理由,目前的器官移植法,没有将回教徒包括在内。如果他们想捐献器官,必须选择加入这项计划。
回教理事会表示,近年来承诺捐献器官的回教徒大幅度减少,目前还不清楚有关建议,什么时候会正式成为法律条文。承诺捐献器官的回教徒,从2004年的近一千人,下滑到去年的87人。今年则只有89人愿意捐出器官,但在等候器官移植名单上却有120人。
回教肾脏行动委员会主席艾德利表示,“在照顾病患的两年或三年间,我们的记录显示,当中有30人死于肾脏病。”
回教理事会指出,这就是为什么改变宗教条规是刻不容缓的事。虽然担心捐献器官会延迟下葬时间,但相信理事会会解决这个课题。建议如果付诸实施,需要器官移植的回教病患将和其他国人在同一等候新器官的行列,等候时间也将缩短。卫生部表示欢迎理事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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