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人体器官移植法令将回教徒纳入范围
日期: 25 August 2007 1833 hrs (SST)
网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singapore/view/52698/1/gb/.html

[亚洲新闻网] 新传媒新闻报道,卫生部拟议修订人体器官移植法令,把21到60岁的回教徒也纳入其中,在逝世后,捐出肾脏、肝脏、心脏和眼角膜,拯救性命。预料修订后的法令,最早在今年12月实行。记者张颂景报道。

随着回教徒加入,我国估计每年有多五名器官捐献者。人体器官移植法令修订后,回教徒将和其他没有退出,器官捐献计划的国人一样,在需要器官移植的时候,享有优先权。卫生部也将提议,让当局有权力针对违反法令的案件进行调查,包括器官交易以及泄露机密资料。

卫生部长许文远下午在新加坡水节活动中表示,希望趁着这个机会,提高国人对于器官移植的认识。目前,年满21岁国人已经自动纳入法令中,除非他们选择退出。

卫生部长许文远表示,“最重要就是要尽量地把法律的重要性跟人民谈一谈,因为还有很多人误解、不明白什么是brain dead 脑死。”

另一个同死亡有关的课题,是生前医疗嘱咐,也就是国人预先指出,在病入膏肓时允许医生停止医护治疗。

“我个人意见是,生前医疗嘱咐是人们选择加入的,跟选择退出不同,是一个人经过深思熟虑后自愿做的决定,所以申请手续应该和器官捐献一样简易。”

卫生部将针对人体器官移植修正法案,征求民意。公众可在10月5日以前,在卫生部网站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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