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专家:淡马锡案 突显印尼法律的不确定性
日期: 16 November 2007 2229 hrs (SST)
网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business/view/54994/1/gb/.html

[亚洲新闻网] 新传媒新闻报道,国际专家对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指控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和属下公司,抵触印尼竞争法表示关注。专家指出,这些指控突显印尼法律的不确定性,对当地投资气氛将造成负面影响。委员会将在下星期一,对历时三个月的调查作出判决。

斯拉拉希六年前和一组人成立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并协助委员会在确保国家公平竞争上,成为声誉卓著的权威机构。他指出,淡马锡控股和属下公司抵触竞争法的案件,对委员会来说是一个考验,因为三个月调查过程中,法律应用存有很严重的缺陷和谬误。

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创办人斯拉拉希说,“如果我们引用以前做过的,我可以说,淡马锡控股没有违反交互拥有权第27A章第5项法律条文。”

淡马锡反驳交互持有印尼流动电信和印尼卫星股份的指控。

淡马锡也否认透过新电信,参与制定流动电话收费。淡马锡控股是通过新电信和新科电信媒体,分别持有印尼流动电信公司35%和印尼卫星42%的股权。

但斯拉拉希表示,拥有50%以上股权才算是拥有大多数股权。

国际专家也不认同委员会的指控。欧洲竞争法专家蒙塔说,“在掌控权和大多数股权之间是有分别的,法律上指大多数股权,意思就是大多数股权,不是控制权。”

如果被判有罪,淡马锡可以向印尼法庭提出上诉,或将案件交由国际仲裁庭处理。淡马锡曾表示,将通过一切可行的法律途径,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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