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 淡马锡准备对印尼地方法院裁决上诉
日期: 09 May 2008 1841 hrs (SST)
网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business/view/60552/1/gb/.html

[亚洲新闻网] 新传媒新闻报道,印尼地方法院驳回了淡马锡控股针对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裁决所提出的上诉,并且要淡马锡控股在12个月内卖出或者减少所持有的印尼电信公司股权。淡马锡控股,新电信和新科电信媒体都表示,准备向印尼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淡马锡控股对印尼法庭的裁决深表失望,并重申它没持有印尼流动电信和印尼卫星的股权,也没有在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和决策上扮演任何角色。更说不上淡马锡控股触犯反垄断条例。

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是在去年11月,裁定淡马锡控股违反印尼反垄断条例。根据有关规定,外国企业不能拥有印尼电信公司超过50%的股权。而淡马锡控股的两家子公司新电信和新科电信媒体,分别拥有印尼流动电信35%的股权,以及印尼卫星将近42%的股权。

印尼地方法院在驳回了淡马锡控股上诉的同时,也淡马锡控股必须把持有印尼卫星或印尼流动电信的股权,减少一半,或把股权卖给印尼电信公司。还有,淡马锡控股和相关的子公司,必须各支付160万美元的罚款,这比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裁定的280万美元罚款少。

另外,新科电信媒体也表示对印尼法庭的裁决深表失望,并将探讨所有的法律途径,希望能够推翻判决。

新科电信媒体律师卢卡斯谢表示,“我们将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诉,因为这个判决是非常不公平和不合理,

公司认为,印尼法庭下判时没有考虑公司、公司子公司亚洲电信和独立专家所提出的论点。新科电信媒体表示公司是在2002年,在印尼政府的邀请下参与印尼卫星的竞标,而整个过程是公平而透明的。公司完全遵守印尼当局列下的规定和准则,所以并没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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