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新闻网] 新传媒新闻报道,服役军人擅自携带冲锋枪离开军营案件的第二被告王文赞上诉失败,还是必须坐牢六年半和鞭打六下。 22岁的王文赞今年二月,因知情不报的罪名成立,被初庭判处监禁六年半和鞭打六下。王文赞事后以刑罚过重,向高庭提出上诉。不过高庭认为,判刑不会过重,所以决定维持原判。 王文赞去年9月3日在芽笼的香槟酒店,和涉嫌擅自携带冲锋枪离开军营的服役军人张铭在一起,却知情不报,后来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