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 投資者不需宣誓 書面陳述能被接納
日期: 14 October 2008 2028 hrs (SST)
網址: http://www.cnachinese.com/stories/singapore/view/65383/1/b5/.html

[亞洲新聞网] 新傳媒新聞報道,不少結構產品的投資者因為求助無門,紛紛前往金融業糾紛調解中心尋求援助。在這期間,中心所接到的投訴比往常還要多。調解中心指出,投資者在提出投訴時,不需要做任何宣誓,只要呈上書面陳述,中心就會受理。

由雷曼兄弟倒閉事件而引發的風波,讓不少投資者措手不及。有些認為,他們是因為被誤導,才買下受影響的結構產品。投資者如果發現自己是被誤導的,他們可以向金融業糾紛調解中心投訴。所有由投資者提出的書面陳述,中心都會仔細研究,並展開調查。

而為了更快解決雷曼兄弟事件,十家售賣結構產品的金融機構也同意,將根據他們和金融業糾紛調解中心擬定出的一份清單,幫助投資者準備書面陳述。中心將通過調解的方式,來解決投訴人和金融機構之間的糾紛。如果調解經過三個月後不成功,調解中心將委派一名或一組仲裁官來裁定。仲裁一般上需要花費一到兩個月的時間,費用為50元,但投資額不能超過5萬元。

另外,金融管理局規定,所有金融機構在處理投訴時,必須遵守一套準則。金融機構接到投訴後,必須在六個星期內,展開調查,包括收集資料和與客戶聯系,以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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