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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新聞网]
新傳媒電視8頻道新聞報道,新加坡國會修改公園與樹木法令,把五段公路列為受保護路段;非法砍伐受保護樹木者所面對的罰款額將從目前最高的1萬元調高到5萬元。
國家公園局也著手確認了一些受保護路段,這些公路旁的叢林灌木將列為受保護自然遺產。
這些路段包括了快樂山路、南波那維斯達路、萬禮路、林厝港路和雅凱路。而路段兩旁的受保護地段向內延伸十公尺,國家公園局將負責這些地段的維修和保護工作。
總理公署部長林瑞生說,“路旁綠意是我們這個花園城市的重要特點,多年來孕育的綠色街景軟化了高樓建築硬梆梆的形象,為我們這個城市營造了花園氣氛。”
總理公署部長兼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林瑞生今天在國會中提出了公園與樹木法案二讀。
根據新法案,在樹木保護區或空地,擅自砍伐樹身超過一米粗的樹木,罰款額將從目前的1萬元增加到萬元。
林瑞生指出,觸犯這項條例的通常是進行建築工程的發展商和建築承包商。他們往往先砍樹然後再繳付罰款,以節省保養綠蔭的開支。
林瑞生認為,調高罰款是為了凸顯這種違法行為的嚴重性,發揮阻遏作用。
新加坡國家公園局在接受本台詢問時指出,這五個路段當中,並不是整個路段都受到保護。而目前只有路段旁的國有土地會受影響。
受保護路段將包括從道路延伸十公尺的綠色地段。而國家公園局也將確保任何公共或私人工程不會對這些路段造成破壞。不過,私人土地和私人住宅將不受影響。
接下來,國家公園局將連同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建屋局、市區重建局和陸路交通管理局,研究其他路段被列入受保護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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