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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时间:28 February 2006 1842 hrs (SST) 1042 hrs (GMT)
最后更新:28 February 2006 1843 hrs (SST) 1043 hrs (GMT)


工作场所安全法令明生效 事主触法将面对罚款坐牢
潘浩 编辑

[亚洲新闻网] 新传媒8频道新闻报道,从明天开始,所有工作场所如果发生工伤事件或者出现疾病,必须向人力部报告。

上个月中获得国会通过的“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法令明天、3月1号正式生效,以取代现行的“工厂法令”。

在新法令下,工伤事件如果涉及公众或者自雇人士,同样也必须通知人力部。有关的雇主、业主和医生如果知情不报,第一次将被罚高达5000元,重犯者面对的罚款将增加到1万元和6个月监禁。

提出错误的报告也面对5000元罚款或者坐牢6个月。

法令中所谓的工作场所包括一般工厂,建筑工地和造船厂。新法令的目的是要从源头采取实际行动,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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