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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新闻网]
新传媒新闻,随着人口老化,预计五年后,在新加坡患上老人痴呆症的人多达2万名。新加坡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建议,制定心智能力法案,鼓励新加坡人,尤其是年长者,在心智健全的时候自愿委任亲友,作为法律代理人,在必要时,代为处理财务及福利的问题。
在现有的精神失常与治疗法令下,高等法院一般会为失去思考能力的人,委任一个委员会,帮助处理财务问题,去年这类案件共有228起,比2000年多了40起。
不过这样的安排,未必符合当事人的意愿。草拟中的心智能力法案,让人们可以授权多过一名代理人,在医生诊断他们丧失思考能力之后,代他们在福利、财务和医疗方面的问题,作出决定。代理人可以是亲戚、朋友或专业人士,但曾犯下严重罪行的人则不符合资格。
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长维文医生说,“即使已经指定了代理人,也不等于把所有权利和决定交托给他。这拟议法案会较灵活,让人可依据需要量身制定计划。”
法案以三个主要原则为基础,第一、假设每名成年人应该都是心智健全的,其次、不可以人的外貌、年龄,或有任何行为来确定他是否心智不全,第三、代理人为当事人作出决定时,会以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为依据。
除了惠及年长者,这项法案也能让那一些严重智障者的父母安心,他们可以在智力和心理退化,以及过世之前,委任一名信赖的亲友成为智障孩子的代理人。
委任代理人不是强制性的,法案一旦通过,政府将成立一个公共监管办公室,负责来监管由法庭委任的代理人和处理投诉事件。到时,任何人虐待或疏忽照顾一名心智不健全的人,一旦被定罪,可被判坐牢长达一年或罚款高达7000元或两者兼施。
从15日起到10月31日,公众可以就拟议法案向社青体部提出意见,网址www.reach.gov.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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