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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新聞网]
新傳媒新聞報道,涉及腎髒買賣案件的詩家董執行主席董偉雙,今天認罪,案件將在下個星期三下判。
被告董偉雙的代表律師,用了兩個半小時來陳情,要求法官從輕發落。被告面對的第二項控狀是做假宣誓,而這個控狀的刑罰是長達三年的強制性監禁。律師說,考慮到被告患有嚴重的腎病,嚴懲被告將是不適當的。
被告每天必須服藥、打針,而且必須在有人看護的情況下才能洗腎。給予這些情況,律師要求只判被告入獄一天或判他有條件釋放,條件是在未來12個月不得犯罪。
代表律師也說,被告的嚴重病情對他來說,已經是一種監禁,如果被判入獄,醫生的報告指出,被告的病情可能會不堪一擊。
律師也列舉兩個外國案例表示,患病者都是被判緩刑。他說,董偉雙是因為病情嚴重,情急下才聽取中間人的意見,參與腎髒買賣。交易後來被揭發,被告也沒有換腎。被告在交易中答應支付30萬元,他無意剝削賣腎的印尼人蘇萊曼。律師也說,被告對行為感到後悔,並在調查期間全力配合。
主控官則指出,董偉雙和蘇萊曼同樣面對做假宣誓的控狀,蘇萊曼因此被判坐牢兩個星期,董偉雙也必須面對同樣的懲罰。但是主控官同意,考慮到被告的病情,可以判被告短期服刑。被告面對的第一項控狀是觸犯人體器官移植法令。
在這項罪名下,被告可被判罰款高達1萬元,監禁長達12個月,或是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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