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查詢: 按照標題 按照作者 按照內文
多詞匯查詢:
請選擇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新加坡 刊登時間:27 August 2008 2326 hrs (SST) 1526 hrs (GMT) 最後更新:27 August 2008 2330 hrs (SST) 1530 hrs (GMT) 卡拉OK業者 須繳音樂錄像帶版權費
[亞洲新聞网] 新傳媒新聞報道,本地的卡拉OK業者必須在最遲10月1日,繳付所有因使用音樂錄像帶而拖欠的版權費用。這是一個由11家唱片公司授權的版權代理商所發出的通知。 在卡拉OK播放音樂錄影帶並不便宜。本地多家大型的卡拉OK業者都必須繳付3萬元給新格媒體,作為歌曲的影像版權費。目前,大約有300多個業者繳交這些版權費給新格媒體。此外,新加坡詞曲版權協會也正同業者商討,計劃每首歌曲再增收3元,以支付卡拉OK隨選服務的版權費。其中一名卡拉OK業者表示,這些費用是免不了的。 茶軒執行董事胡威林說,“我們新加坡是個擁護知識產權的一個社會,一個國家。這是阻擋不了的,它是肯定會來的。” 卡拉OK公司表示,版權費用佔了公司每年開銷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