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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新聞网]
新傳媒新聞報道,腎髒買賣案件今天下判,被控參與器官交易和發假誓的詩家董執行主席董偉雙,被判入獄一天,罰款共1萬7000元。他在今天傍晚已經獲得釋放。
星期三傍晚約6點,董偉雙從女皇鎮拘留所獲得釋放,他是在同一天下午約3點,被判入獄一天的。換句話說,他呆在獄中的時間,不到三個小時。前來迎接他的,包括他的代表律師和家人。
董偉雙面對的第一項控狀是觸犯人體器官移植法令,這項控狀他被判罰款7000元。第二項控狀是做假宣誓,這個控狀的最高刑罰是坐牢三年外加罰款。法官下判時說,做假宣誓是嚴重的罪行,因此他拒絕被告代表律師的請求,有條件釋放被告。
不過法官同意控辯雙方所說,被告病情嚴重,長期監禁是不恰當的。法官因此判被告第二項控狀坐牢一天,罰款1萬元。
被告代表律師卡文德布爾說,“對于辯方而言我們很高興,法官接受我們的陳情網開一面。”
董偉雙在我國零售業界是知名人物,下午就有不少同行以及他英華學校的同學到法庭給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除了同行業者和他的舊時同學,董偉雙的家人親戚大約十多名也來聽法官下判,整個庭內是座無虛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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