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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新聞网]
新傳媒新聞報道,繼詩家董執行主席董偉雙前天下判後,涉及安排腎髒買賣交易的中間人黃勁興,判決也有了結果。法官在考慮到被告的行為,帶有非法器官買賣操控集團的影子,因此判處被告坐牢14個月。黃勁興是到目前為止,在這起事件中,刑罰最重的被告。
法官黃炳鴻下判時指出,56歲的被告黃勁興在這起非法人體器官買賣交易中,扮演著主要角色。從策劃和協調整個過程,到為賣腎者Toni和蘇萊曼安排交通和住宿、指導他們如何為腎髒移植作準備,同時教唆他們在宣誓官面前發假釋、向移植手術道德委員會提供假資料等,被告的行為,與非法集團的運作方式沒有兩樣。
法官也指出,雖然辯方律師表示,被告是基于同情,而不是起貪念,才參與這兩起交易,但是被告實際上並沒有吐出他從交易中,所獲得的金錢利益。因此法官判處被告,所有五項控狀的罪名都成功腄A總刑罰是23個月的監禁。不過由于部分刑罰同時進行,因此最終的監禁期是14個月。
被告已經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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