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查询: 按照标题 按照作者 按照内文
多词汇查询:
请选择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星期日
中港台 刊登时间:20 March 2004 2048 hrs (SST) 1248 hrs (GMT) 最后更新:20 March 2004 2253 hrs (SST) 1453 hrs (GMT) 台湾法律规定:受理选举无效应先提出证据—法律人士
[亚洲新闻网] 台北消息,台湾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连战要提出选举无效的诉讼,必须向中央选举委员会和检查署提出证据。 此外,民进党立委沈富雄说,这可能是连宋暂时无法接受现实的激动之举。 他说,连战虽然呼吁冷静,他自己就不冷静。 他说,连战不应该在票开出来才提出怀疑,而应该在之前就提出。
相关新闻 >>